路口情况复杂
当两辆车在路口相遇时
一定要遵循让行规则
否则就会像下面这位驾驶员一样
造成交通事故
近日,苏仙区五里牌镇仙林大道与X043线交汇处高速出入口,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驾驶员廖某及两车乘车人员轻微擦伤。
当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暗红色小车车头保险杠、大灯、车牌受损严重;一辆白色小轿车右前门车体凹陷。
民警为进一步了解事故当时情况,立即调取了沿途视频监控,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廖某驾驶的白色小车在通过十字路口时,未注意右方来车,与武某所驾驶的暗红色小车相撞,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廖某在经过无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未遵守让行规则,负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武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廖某罚款100元,记3分;驾驶员武某罚款100元。
文明礼让作为我们华夏五千年的文化传统
难道我们不应该好好学习吗?
其实开车在路上
让行规则通俗来讲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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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让直行,右侧先行
看好交通标志标线
关于路口让行《交通法》也有相关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路》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通过上述案例
蜀黍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
经过路口时
一定要谨慎驾驶
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融北湖
编辑:林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