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
需要驾驶证和行驶证才能上路
更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否则,交通违法同样要受到处罚
近日,我市民生路与青年大道交汇处,一辆无牌摩托车被郴州公安交警一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在对驾驶人邓某进行检查时,还发现其存在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在查验身份时,邓某突然情绪激动,抢夺身份证件,欲逃避检查,执勤民警再三警告他有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像,邓某仍不收敛,竟语无伦次的朝交警发起飙来,大喊“民警打人”,伴随着夸张的肢体动作,拳脚相向,并故意将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在地。
面对这种突发情况,执勤民警保持高度克制,在多次口头制止无效的情形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并及时移交给前来处警的北湖公安分局民警。经处警民警依法询问,邓某交待了自己对抗交警执法、故意毁坏执法记录仪的违法行为。
采取暴力对抗交警依法执行职务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交警部门对邓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和摩托车无牌的违法行为,给予扣留摩托车及罚款700元的处罚;公安机关对邓某暴力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下面这位酒驾企图逃避交警执法,结果“醉”上加罪
近日,郴州公安交警二大队在南岭大道下湄桥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一起摩托车驾驶人罗某涉嫌醉驾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
随后,执法交警将罗某带上警车准备前往医院抽血检验酒精含量,在上警车后罗某突然发力打开左后门逃跑,消失在茫茫夜海。民警核实罗某的真实身份后,迅速通过电话劝告其立即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罚,并告知逃避公安交警执法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罗某迫于压力于次日到交警二大队自首。
经交警部门核查,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050元;按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应当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目前,罗某已被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立案侦查。
交警提醒
公安交警执法的目的是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需要全体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配合。公安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融北湖
编辑:林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