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通知》精神,迎接即将来临的春运,1月7日,全市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座谈会召开,对“两站两员”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推进。
市政府副市长、市道安委主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军出席会议,市道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劲松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张军同志认真听取了市直相关单位和基层“两站两员”代表的发言,他对大家长期以来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出的努力和付出表示感谢,并就如何建设和发挥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作用提出了“七有”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有责任。各地党委政府要树牢“两个至上”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大的责任,不断提高农村“两站两员”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文件标准,大力支持“两站两员”建设。二是要有经费。经费保障是推动“两站两员”建设的关键因素,各地要积极争取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收支统筹,妥善解决经费保障问题。三是要有人员。要整合好村组干部、路长、驻村辅警等力量充实劝导员队伍,要把在当地说话响、威信高、群众信服人员吸收到交通劝导员队伍当中,提高劝导员管理权威性。四是要有职责。“两站两员”全面落实“七个必上”工作任务,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确保实现“节假日常态管,出行高峰重点管,恶劣天气守得住”的工作目标。五是要有评价。要细化“两站两员”建设和日常履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范畴,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六是要有奖惩。要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和考评,坚持结果导向,将工作成效与业绩挂钩,要强化队伍纪律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七是要有配套。执法资质要有保障,农村派出所民警要主动履行交管职责;工作规范要有保障,要加大“两站两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相关装备要有保障,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会上,市道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吴兰馨解读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的通知》,市道安办副主任、市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胡庆国宣读了《郴州市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考核办法》,参会人员就“两站两员”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各县市区道安委主任及道安办主任,北湖、苏仙、永兴、临武等地乡镇长、交管站长、劝导员代表参会。
来源:郴州公安
来源:融北湖
编辑:林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