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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北湖这些网吧被处罚!

来源:融北湖 编辑:林志明 2022-05-29 0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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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今年2月份以来,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持续开展了对辖区内酒吧、清吧、KTV、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酒店、宾旅馆等行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行为的严管严查行动,查处了一批场所,处罚了一批违法人员,并给予了公开曝光。

但在当前严打高压态势下,仍有极个别的场所和工作人员,无视法律法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对于这些场所及工作人员,北湖公安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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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2日20时许,北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对人民中路锦湘百货二楼“7号电竞馆”进行例行检查时,查获3名未成年人在网吧内上网,同时网吧未按规定核对、登记3名未成年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给未成年人开机上网。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7号电竞馆(郴州市兰博网络会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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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4日22时许,北湖公安分局北湖派出所民警在解放路“万象网吧”进行巡逻盘查,发现该网吧内有2名未成年人上网且没有登记身份信息。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万象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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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2日21时许,北湖公安分局下湄桥派出所民警在下湄桥“郴州市花园网吧”检查时,发现该网吧764号机的上机人与实际登记的上网身份信息不符。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郴州市花园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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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3日21时许,北湖公安分局北湖派出所民警对国庆北路“城市猎人网吧”例行检查时,发现在该网吧内362号机有1名未成年人员在上网,网吧未核实登记其真实身份信息。经查,城市猎人网吧曾因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被处罚过。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郴州市城市猎人网吧”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一、希望相关场所经营者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改正。

二、限期未改正的,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希望相关场所经营者坚守底线、合法经营!

相关法律法规节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二)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四)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五)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特别说明:2022年4月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第三十三条,规定条款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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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北湖

编辑:林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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