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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要记牢!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志明 2022-10-25 16: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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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

它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的后果

也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

为避免森林火灾

学习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十分必要

什么是森林火灾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自由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超过一定面积的林火,就称为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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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是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大火可能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我国《刑法》规定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能有多严重?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情节较轻呢?

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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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不小心烧了几棵树吗?”

看到这儿,您还敢说这句话吗?

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小编呼吁

每个公民都应注意

“十不准”、“五不烧”

在重点防火期间,林区要做到“十不准”、“五不烧”

“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了望台(哨)。

“五不烧”是: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无人看守不烧。

发现森林火灾应该怎么办?

发现森林火灾,要第一时间报告火情,拨打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报告起火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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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森林火灾时如何自救?

1.不要擅自采取行动。

2.一旦发现可能被火包围时,应果断转移到林中空地、岩石裸露地带或植被稀疏地带、水沟附近避险。

3.在森林中遭遇火灾一定要密切注意风向的变化,因为风向决定了大火的蔓延方向,也决定了你逃生的方向是否正确。实践表明现场刮起5级以上的大风,火灾就会失控。如果突然感觉到无风的时候更不能麻痹大意,这时往往意味着风向将会发生变化或者逆转,一旦逃避不及,容易造成、伤亡。

4.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迅速躲避。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切不可选择低洼地或坑、洞,因为低洼地和坑、洞容易沉积烟尘。

5.如果被大火包围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通常火势向上蔓延的速度要比人跑快得多,火头会跑到你的前面。

最后请谨记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让绿水青山永驻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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