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湖南省封山禁火令》《北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2022年森林防火令》《北湖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等有关规定。经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北湖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2022第1号令)相关管控措施延长一个月,做到森林防灭火工作力度不减,要求不变,责任不变。
一、封山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
二、 封山区域:
本区境内所有山林及距离林缘300米范围内的野外区域。
三、 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内原住民和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经过区政府批准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清理行为的人员除外)。
(二)封山区域内确需对外开放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须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经属地乡镇街道初审,报区林业主管部门受理)。所有进入人员,须严格实施实名制并接受防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森林防火检查。
(三)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户外用火,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严禁原住民违规生活生产用火;严禁烧灰积肥、烧田基草、烧农作物秸秆、烧荒开垦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
3.严禁在红白喜事及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
4.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和取暖、野炊以及举办篝火等活动;
5.严禁烧蜂窝、烧火驱兽等行为;
6.严禁其他一切户外用火。
四、各级有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认真开展宣传、巡查、纠违和打击等工作,要在封山区域内,组织村民清除山边房屋四周堆放的柴火、杂草和枯死竹林等易燃物,连片山林附近的房屋周围及林田交界处要开设隔离带。电力、通信、广电等单位要加强督导林区设施隐患排查,杜绝因漏电、短路、故障和动火、施工、失火等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交通运输、交管等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路两侧可燃物和杂草的清除,杜绝司乘人员随意丢弃烟头等行为。
五、本令由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严格落实林长制“一长四员”规定,建立实施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群防群治和网格化管理措施,适当充实护林员队伍,把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组、网格长和网格员。
六、对违反本令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外违规用火等违反封山禁火令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值班室电话举报,对举报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电话:
2261120
区自然资源局森林防火值班室:
2345107
北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林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