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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告诫书!事关五一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方苡菲 2023-04-24 20:43:09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北湖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和竞争行为,优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零售药店,要规范促销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低价高结、虚假折扣、误导性标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严禁节日消费品商业混淆、超市商场内不正当有奖销售及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各旅游景区(点),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幅度和相关服务价格等信息,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三、各公共客运、出租车、高速救援服务等交通运输领域相关经营单位,高铁站、客运站、高速服务区等封闭区域商品及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落实优惠、减免等有关政策要求,严禁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加价、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不按规定执行客运票价等违法行为。

四、各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价外加价及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全面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来源: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方苡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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