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区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获悉,根据(湘人社规【2020】9号文件)精神要求,湖南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标准为:居住在长沙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460元调整为75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390元调整为635元。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区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425元调整为690元;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385元调整为630元。文件还对增发对象、范围以及经费来源进行了明确,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据悉,这次调标与上次时间相隔7年,也是调整幅度较大的一次。全区目前已办理增标百余人,今年7至8月增发补助费4.25万元。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钟丽珍
编辑:梁俪葭
本文为北湖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beihu.gov.cn/content/2020/08/26/8253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