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法院在市交警大队的协助下,再次扣押被执行人一台车辆。至此,在交警密切配合下,该院“法院+交警”联动执行模式成效初显,一个月内已成功扣押回李某等4名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共4台。
原告陈某与被告石某、温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区法院判决石某偿还原告借款本息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石某、温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主动履行,被执行人百般推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石某名下除三辆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将涉案的车辆信息发送至郴州交警大队后,交警大队迅速找到涉案轻型普通货车并随即拦截。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朱锋云 曾雅静
编辑:梁俪葭
本文为北湖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beihu.gov.cn/content/2020/09/02/8269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