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智云,女,中共党员,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书记、第五检察部主任,一级员额检察官。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湖南省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优秀办案能手、郴州市十佳公诉人、北湖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参加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竞赛获得一等奖、三等奖,其调研文章被《人民检察(湖南版)》《潇湘检察论坛》《检察风云》收录。
当十佳公诉人遇上“有毒有害食品药品涉众案件”,她刻苦钻研融入“公益诉讼圈”
“在其位,谋其职”。是曹智云常挂在嘴边的座右铭。她说:“作为一名呵护百姓美好生活的检察官,我们要竭尽所能,多付出一点,为党的事业担当、为民担当、为检察履职担当,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梦人。”2020年9月,曹智云从公诉科调整到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担任主任,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时发现,李某某、李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牟利,遂刻苦钻研公益诉讼业务,积极与刑检部门沟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提出赔礼道歉、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方式守护被损害的社会公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从她身上,看到了如何才能把握和解决好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社会问题,做办好案的“工匠”,真正给社会、向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民办好实事。
当办案能手遇上“理论调研”,
她笨鸟先飞逐梦“学术圈”
多年的办案经历让曹智云认识到,如何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水平,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实践出真知,但真知需提炼。于是她开始买书、听网课,向公益诉讼部门的前辈请教,每一个加班的夜里又多了一项写作练习,“不会写就多写,笨鸟就用笨办法”,在她坚持不懈地练习下, 2020年她紧密联系业务,撰写的《刑事司法救助工作的优化》《优化扶贫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两篇文章被《人民检察(湖南版)》收录。
当疫情来临,她以身作则主动融入
“战疫圈”“普法圈”
作为新时代检察人,兼具党员和检察官双重身份,曹智云始终把党员身份摆在第一位置,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理解,从思想上树立党领导一切的意识,坚决拥护和执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以一名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吃苦在前,迎难而上,做到哪里有困难就出现在哪里。新冠疫情发生后,她积极投身抗疫工作,自愿加入北湖区检察院组建的“检察战疫队”中,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在日常工作之余,曹智云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把所办理的案件作为宣讲资料的来源,借助普法活动的平台,以普法宣讲活动、制作普法PPT、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深入辖区街道社区和乡镇学校,开展丰富多样“法治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法治宣传为民办实事活动,获得人民群众的良好口碑,为营造北湖区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添砖加瓦。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2004年进入检察系统至今,曹智云时刻谨记我们的检察官叫人民的检察官,不忘共产党员和检察干警的初心与使命,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强烈的责任心、过硬的业务能力、认真的态度诠释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无关年龄,无惧未来,她乘风破浪、奋勇前行!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政法
编辑:梁俪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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