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的
通告
为了规范郴州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市人民政府公开招标,郴州市郴投航凯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航凯公司)于2020年取得郴州市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特许经营权,期限为25年。特许经营期内,郴投航凯公司负责郴州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的收运和处置。
二、郴州市中心城区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个人)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及潲水油、地沟油、老油)等餐厨垃圾,应交由郴投航凯公司集中收运、处置。
三、郴州市中心城区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个人)应与郴投航凯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确定餐厨垃圾产生量、收运时间等内容,做到日产日清;应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单位(个人)收运、处置。
四、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餐厨垃圾,未经批准从事城市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监督违反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735-2815665。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24年9月26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人民政府 郴州发布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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