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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北湖区这些地方禁飞!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公安局 编辑:梁俐佳 2025-06-06 1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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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北湖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三考”:高考、学考、中考)安保工作,维护考试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考试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可能影响考试安全的行为。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的飞行,必须具备与所使用的航空器相符合的飞行资质,遵守无线电频段管理等有关规定,并依法预先提出申请,获批后报公安机关备案方可开展现场作业。

管控区域及时间

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期间全时段,在全区3个考点(郴州市一中、郴州市三中、郴州市林邑中学);学考:6月12日至6月14日期间全时段,在全区3个考点(郴州市一中、郴州市三中、郴州市林邑中学);中考: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全时段,在全区4个考点(郴州市三中、郴州市五中、郴州市第十九中学、郴州市五雅中学),及其周边1000米范围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到就近派出所或拨打110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

2025年6月4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北湖公安局

编辑:梁俐佳

本文链接:https://www.beihu.gov.cn/content/646940/98/15020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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