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
为深入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勤劳节俭民族美德,弘扬文明健康时代新风,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观念,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善向好,区文明办提出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十要、十不要”行为准则,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要遵纪守法,提倡知足常乐;不要涉黑涉恶,拒绝黄赌毒邪。
二要保护耕地,提倡节约资源;不要野外用火,拒绝焚烧秸秆。
三要孝老爱亲,提倡家庭美德;不要欺上瞒下,拒绝弃养虐待。
四要邻里互助,提倡和睦相处;不要搬弄是非,拒绝邻里纠纷。
五要规范停车,提倡文明出行;不要占道经营,拒绝挤占通道。
六要防火防盗,提倡安全稳定;不要乱接电线,拒绝违规用电。
七要摒弃恶俗,提倡喜事新办;不要盲目攀比,拒绝高价彩礼。
八要抵制陋习,提倡厚养薄葬;不要败坏风气,拒绝大操大办。
九要大胆创业,提倡勤劳致富;不要游手好闲,拒绝好逸恶劳。
十要移风易俗,提倡文明新风;不要陈规陋俗,拒绝封建迷信。
郴州市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市北湖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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