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2024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1.46%,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郴金委办〔2024〕1号)有关规定,现对202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调节系数进行调整。
1.2025年贷款调节系数N由16提高至20。调整后,首套住房贷款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N+5倍(即25倍)计算,二套房贷款和异地贷款(含首套)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
2.执行时间是通知下发之日至2026年1月31日。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4日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公积金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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