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郴金委办〔2023〕1号)有关规定,2023年底个贷率为78.42%,现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调节系数。
1.2024年贷款调节系数N取值16。首套住房贷款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1倍计算,二套房贷款和异地贷款(含首套)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2.执行时间是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本通知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口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5日
来源: 北湖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方苡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