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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行动 | 湖南郴州北湖区摧毁一非法收集贮存 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

来源:融北湖 作者: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 编辑:梁俐佳 2022-09-21 15:33:41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和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中,对北湖分局借助群众举报、部门联动等方式发现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联动配合,深入挖掘违法犯罪链条,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出表扬。

北湖区李某某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2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北湖区下湄桥铜坑湖曹家组的郴州市兴旺仓储部6号仓库内堆放有大量疑似废旧铅蓄电池拆解后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含铅塑料沾染物,并有破碎机、铲车、叉车等大型生产作业设施设备,现场留有废旧铅蓄电池拆解处置作业痕迹。经查,李某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拆解处置经营活动,堆放在6号仓库的货物为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后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含铅塑料沾染物;同时,郴州市北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对6号仓库周边沟渠的废水及沉淀物进行采样,并委托湖南省湘南地质勘察院实验测试分院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沟渠沉淀物为危险废物。9月6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李某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和拆解处置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所有货物和设备进行查封扣押。

【查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李某非法处置废铅蓄电池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21年9月8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件移送至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并第一时间邀请北湖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工作。9月10日,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对李某某执行行政拘留,9月16日将该案件转为刑事案件,9月18日对李某某进行刑事拘留;10月23日,李某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进一步调查,李某某及其他涉案人员已形成一条从收集、贮存、运输到拆解、冶炼的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利益链条。因此,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联合调查组决定深挖彻查,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彻底摧毁该非法利益链条。自2021年10月18日至2022年3月,执法人员远赴广东、海南、云南等省市,分别从湖南郴州、广东揭阳、广东汕头、海南三亚和云南盐津县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同时,广东梅州、广东佛山、安徽界首和河南周口的6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经生态环境、公安和检察等多部门协作配合,提取、分析关系人基础信息数百条,分析电话、微信、银行流水和行动轨迹数万条,李某某非法收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终于告破。此案涉案废铅蓄电池达5000余吨,涉案金额4100多万元,涉案废铅蓄电池来源涵盖广东、广西、海南、安徽、河北和湖南共6省10余县市。目前,李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污染环境罪被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已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下一步将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启示意义】一是涉案危废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各地大量收购各种型号废铅蓄电池非法进行处置,仅在案发前半年时间内,就收购拆解废铅蓄电池达5000余吨,排放的废酸液、重金属及含硫废气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检测结果显示沟渠沉淀物为危险废物,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周密部署出击,警示震慑力强。该案办理过程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打团伙、追源头、摧链条”,切实做到深挖彻查,确保案不漏罪,罪不漏人。对非法收集处置废铅蓄电池这一地下链条的摧毁,在全国危废行业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有力地警示了危废地下经营的猖獗势头,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三是部门协作联动,两法衔接成效显著。该案呈现出地域广、犯罪隐蔽、专业性强、发现难、网络性强、取证难以及对环境污染严重等特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第一时间将案件线索及其相关证据移送给公安部门,第一时间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察工作,生态环境、公安和检察部门高度配合、通力协作、深挖彻查,依法铲除了一条涉及6省10余县市的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链条,体现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高效衔接。

来源:融北湖

作者: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北湖分局

编辑:梁俐佳

本文链接:https://www.beihu.gov.cn/content/2022/09/21/118538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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