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加强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通行管理的通告
为持续改善郴州市空气质量,进一步优化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市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5月15日起,郴州大道-郴江路-苏仙南路-苏仙北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郴州大道的合围区域(不含郴州大道),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具体限制通行范围可查看附件《郴州市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范围示意图》。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本通告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以本通告为准。
四、禁行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民生保障、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凭相关证明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备案。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25日
郴州市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限制通行范围示意图
郴州大道-郴江路-苏仙南路-苏仙北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郴州大道的合围区域(不含郴州大道)
来源:融北湖
作者:郴州交警
编辑:梁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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